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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规章制度

2018年10月22日 09:36  点击:[]

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主任职责

中心主任对基地科研、培训和行政工作负责。中心主任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中心主任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1.负责全面实施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;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;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。

2.负责聘任副主任、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。

3.负责日常管理工作,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。

4.负责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、主管校长和省教育厅科技处报告工作。

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

一、学术委员会职责

1、制定和修改基地章程。

2审议基地的学术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发展规划。

3、拟订年度研究项目指南。

4、负责本基地研究项目的评审

5、负责研究成果的评议工作

6、对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。

二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

学术委员会设委员9人,由国内和省内知名学者组成,其中校内学者3人,校外学者6人。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本中心提出,学院审核,学院院长聘任。

三、学术委员会任期

学术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5

四、学术委员会会议制度

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,会议表决超过半数为通过。

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图书资料管理办法

一、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

本室陈列馆藏样本图书,面向基地研究人员、学院关研究教师和基地办班学生,实行开架阅览,其主要职责是:

1.按照规定时间,准时开放,主动热情地接待读者。

2.严格按照阅览制度和工作细则,负责本室藏书的室内阅览工作。

3.负责全部样本图书的保养、调整、修补工作。

4.做好防火、防水、防鼠、防虫、防湿、防盗等安全工作,负责财产管理。

5.保持室内整洁卫生。

6.虚心征询读者意见,及时改进工作。      

二、读者守则

1.读者凭本人证件进入阅览室,外单位人员需持公函和本人身份证件,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室。

2.读者进入阅览室,须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,并在读者登记薄上签名登记。

3.为有利于阅览室的管理,读者不得带任何包、袋(包括塑料袋、文件夹、牛皮纸袋)、雨具等入室。

4.阅览室内应保持整洁、安静,读者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及讨论问题;入室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至振动挡,阅览室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;不得在室内吃零食,举止应文明。

5.室内全开架的书刊,读者可限量自行查阅,阅后按排架号放回原位,切忌乱插乱放。

6.爱护室内书刊资料,如有破损、污损、划线、撕页等现象,按我中心赔、罚款相关规定处理。

7.阅览室陈列的书刊,一般不外借,仅供室内阅览。如需复印者,必须在工作台办理复印手续,复印完原件当班归还。凡未经办理借出手续,私自将书刊夹带出室外者,以窃书论处。

8.为了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使用效益,对读者自取书刊阅览作如下限定:

   1)阅览室书刊一次限取1本。

   2)工具书室工具参书一次限取1-2本。

   3)报纸一次限取1种报纸。

9.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规则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如有违章,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。

三、读者违章处理办法(附细则)

1.读者所阅图书,应妥加爱护,不得污损、涂写、遗失,凡赔偿同版本图书,并交手续费;若无法赔偿原书,应按以下规定赔款:

1)一般图书资料均照原价的3倍至5倍赔款;善要、孤本以及读者急需的图书,按原价的10倍至20倍赔款。

2)遗失系列图书的一册,单本计价者按单本计算,整套计价者,按整套价折算。期刊按全年价格计算,再按上述规定赔款。

3)已赔偿的书刊资料,在一个月内失而复得,可交回原书与赔偿单据,办理退款手续,一个月后概不办理。

2.凡不办理外借手续,将书带出室外者,一律以窃书论。偷窃书刊者,需认真作出书面检查,由所在系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交基地办公室存档,并处以100-200元罚款。对于情节严重、态度恶劣和无理取闹者,资料室将进行通报,并建议学院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。

3.对有意撕剪、毁坏书刊资料者,除按本规定第(1)条赔偿外,还要按本规定第2条进行处理。

4.对于损坏室内设施,破坏、污染室内环境者,将按学院有关规定视具体情节进行处理。